客户:山西红凌教育
地点:山西省 - 临汾
时间:2015/11/14 0:00:00
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学习 培训目的及要求:学习《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 、 明确单位消防工作规定 1、《消防法》中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水泵站)、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