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就必然短命吗?
民营企业如何冲破家族化管理的藩篱(之一)
姚远生
30多年来,中国经济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雨后春笋般崛起的民营企业占据了整个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民营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供应了大量产品,赚取了大量外汇,创造出了大量社会财富,增强了中国的综合国力,成为了对国民经济起支撑作用的一个中坚力量。这些民营企业在发展的初期,大多数都以家族企业的形态出现。
中国家族企业寿命长的有几多?
在中国市场经济大潮中,民营企业有一种屡败屡战、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优秀精神。然而,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似乎也并不完全理想。其中民营企业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寿命短、长不大,一般发展3-5年之后要么倒闭,要么长期停滞、徘徊。
比如,沈阳飞龙集团、山东三株集团、珠海巨人集团、郑州亚细亚集团、北京南德集团、广东中山爱多集团、山东秦池酒厂、广东太阳神集团等等,一个又一个辉煌地崛起,然后又一个个悲壮地倒下。如今,在中国的每一个城市里都有这样一种现象:一批一批的民营企业注册成立,同时,另外一批又一批民营企业在不断走向消亡。
20世纪80年代,不少创业者白手起家,艰苦奋斗,奠定了家族企业发展的基石。时至今日,创业者的权杖逐渐传递到家族内部的后继者手中。除了极少数欣欣向荣的以外,有很多企业因此就逐渐的消失了。即使是在勉强支撑的多数企业,因后辈们资质、志趣、潜力、精神的差异,其所支撑的前辈的事业也兴衰不一、枯荣参半。
据2005年第一部《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全国每年新生15万家民营企业,同时,每年又死亡10万多家。上世纪80年代初在国内崛起的一批民营企业到90年代多数已销声匿迹。在90年代初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到90年代末大多也日薄西山。有60%的民营企业在5年内破产,有85%的民营企业在10年内死亡,平均寿命只有2.9年。而民营企业九成以上是家族企业。中国家族企业普遍存在着发展历史不长、寿命短暂的问题。
可是我们看到,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0年,是中国民企的10倍。美国企业平均寿命为40年,是中国民企的14倍。
“富不过三代”是中国特色吗?
古今中外大量家族兴衰史表明,无论某一家族通过什么途径发家致富,保持富裕状态的时间,很少有超过三代的,故被世人总结出一条定律,叫“富不过三代”。国外很多基业长青的百年企业,也都是早就脱离了家族控制的管理模式,形成了健康的组织机能和有效的管理者选拔机制,才走向辉煌的。
今天,在中国所经营的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家已经超过了300万。调查显示,由于缺乏合理的管理机制和管理规则而找不到合格的接班人,95%以上的中国民营企业家也无法摆脱“富不过三代”的宿命。
有研究表明,目前国内富人家族的孩子中,只有约10%的子女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品质,成为积极向上、勤奋好学的人。对不少富有的家族及企业来说,不是富过三代的问题,而是能否富过两代的问题。
清末名臣曾国藩的外孙聂云台有感于社会风气奢靡不正,曾写了《保富法》一书。他说,四五十年前的有钱人,家业没有全败的,子孙能读书、务正业、上进的,百家之中,仅有一两家。写《曾国藩》小说的历史学者唐浩明说,与曾国藩同时代的大多数中兴将帅家庭从儿女那一辈起便不努力,到孙子辈、曾孙辈,嫖、赌、抽大烟、游手好闲几乎成为通病,到最后潦倒沦落,将祖宗的脸面丢光。儿孙贤孝的家庭则不多。
“富不过三代”并非中国特色,全球家族企业普遍面临“穷孙子”问题。在美国,家族企业在第二代能够存在的只有30%,到第三代还存在的只有12%,到第四代及四代以后依然存在的只剩3%了。葡萄牙有“富裕农民——贵族儿子——穷孙子”的说法;西班牙也有“酒店老板,儿子富人,孙子讨饭”的说法;德国则用三个词“创造,继承,毁灭”来代表三代人的命运。
有些家族企业为什么没有职业经理人的空间?
由于家族企业是少数家族成员投资创办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基本上由本家族人员所拥有。因此,企业几乎所有的决策均由企业主制定,致使企业主整日陷入繁杂的事务之中,且因为缺乏专业训练的管理知识,很难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同时,处于企业高层的家族其他成员利用这种高度集中的所有权结构,全面控制着企业的财权、人权等主要权利。整个企业的运作基本是不公开、不透明的,因而难以在企业内部形成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即便某些家族企业能够聘请外来管理人员经营企业,也不愿意让管理人员获得相应的或者足够的权益份额。他们将管理人员视同普通雇佣劳动者,而不是企业的主人之一。
许多家族企业在“二次创业”过程中,仅关注业务管理的改进,而并不关注产权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改革。因为管理人员也是“经济人”,也会在既定的条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由于制度不清晰,他们如果难以从现有的权益结构和激励制度中获得足够的回报,往往会通过其他途径谋取私利。
同时,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样企业主很难了解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因而也难以有效约束管理人员。于是,在一些企业中出现了管理人员侵犯家族企业主利益的现象。
最终,企业主往往又决定退回到家族管理的模式当中。这样一来,家族企业管理方式跟不上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无法保证企业决策的有效性,破产倒闭也就在所难免。
一些家族企业到底违背了什么?
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如果符合了发展的内在规律,事物的发展就会是顺利的。如果违背了发展的内在规律,事物的发展就会遇到挫折、障碍和出现反复。
黑格尔说:“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一种绝对精神。”这个绝对精神就像大树的一粒种子一样,其中已经包括了树木的全部属性,所以一粒大树的种子绝对不可能生长出一棵草来。“绝对精神”是世界万物内在的最基本属性,是固定的、有规律性的。人类生活中的一切事物都是这个“绝对精神”派生和展开出来的。
事实上,企业管理也有着其“绝对精神”和基本属性,那就是:
(1)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
(2)规则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工作管理模式;
(3)优良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4)良好的企业文化形态。
建立这些管理体系和模式,正是管理者的绝对职责。
中国的很多民营企业,就是因为违背了企业发展的规律,或者违背了企业管理应该遵循的那种“绝对精神”,所以走了很多的弯路,甚至导致了很多完全失败的惨剧。
综上所述,要打造基业长青的百年企业,走向辉煌,必须脱离家族控制的管理模式,形成健康的组织机能和有效的管理者选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