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我国很多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发生了质的变化,提出了“发展是第一要务,维稳是第一责任”的工作方针。把维稳当做第一责任,实际上已成为地方政府和领导工作的重中之重。成了压倒一切的重任。但是近年以来的群体事件,甚至恶性群体事件确是不断出现,像边疆的藏、疆流血事件,内地的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吉林通钢事件,安徽马鞍山事件,还有最近的内蒙牧民聚众维权事件,江西抚州爆炸事件等等······,各级政府实际上走进了越维越不稳的怪圈,离稳定的最初目标不是近了,反而是远了些,这是为何,维稳应是一件好事,理应得到老百姓的拥护才是,为何越来越难了,其中肯定是有原因的,虽然国家大事草民说了不算,但在网络时代,还是觉得胡说胡说舒畅一些。
为何要维稳,是因为不稳定了,找出不稳定的原因,解决不稳定的原因才是正路。
本人认为首先要理解稳定的涵义是什么,知道什么是稳定才能维稳。
稳定的真实涵义是平衡,学过化学的都知道,物质的稳定在于内部组织结构的相对平衡,如果打破了这种平衡,肯定这种物质就产生化学反应,进而形成一种新的物质,或者叫一种新的稳定和平衡状态。
变化是永恒的哲学原理告诉我们:平衡实际上是一种相对缓慢的变化,当事物的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就是平常人们说的临界点的时候,这种平衡就打破了,就需要建立新的平衡了。这也是人们都知道的所谓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实际上,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部不断打破平衡和建立平衡的历史,比如因春秋周王室衰落的不平衡到战国诸侯争霸形成了新的平衡,战国诸侯争霸的不平衡导致了秦王朝统一的大平衡,秦王朝暴政的产生的不平衡,引起的陈胜吴广起义再到楚汉相争刘邦建立的大汉朝建立的新平衡,所以我们才有了汉族的族属,等等。
从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看,如果这个社会不平衡,一直在动荡,在不稳定,实际上是需要建立一种新的平衡了,只有建立起新的平衡机制来,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
中国社会不稳定的根源是因为没有建立起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占人口少数的政府官员、垄断企业高管等等既得利益集团占有了社会大部分的财富,普通民众收入微薄,还要必需承受住房、医疗、上学新三座大山的重压,社会保障不健全,民生艰难,政府不但没有承担起应有的维护社会公平的义务来,还干了大量与民争利的坏举措(如给开发商撑腰野蛮拆迁等),贪官污吏遍地开花,鱼肉民众,公检法也没有真正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等等,导致民怨沸腾,这就是社会不稳定的原因所在。
目前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所在,不是维稳,应是建立新的平衡机制,解决社会公平严重短缺问题,笔者在《社会不和谐:是刁民大多,还是公平太少》一文中曾提到解决社会不公平的关键是解决社会特权问题,目前的特权问题主要是由政府、政府官员、垄断企业及和政府利益密切联系的私人资本组成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实际上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和制造者,有些官员本身就是不稳定的导火索。比如安徽马鞍山那位汪局长的巴掌和“我是领导”的狂言看似是偶然的个人行为,实际有其内在的必然性,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让他觉得一个小局长领导就可以随便打老百姓的孩子,而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最终引发了一起轰动全国的丑闻。
有些地方政府领导把群众不闹事、不上访,维持现状当做了维稳的主要任务实际上上本末倒置,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压制民众的正当要求,有事遮遮掩掩,不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而是压下一天算一天,须知纸是包不住火的,往往是小事情成了大事变,如石首事件、瓮安事件,和有些拆迁血案都有这么一个过程。对老百姓的合理诉求(也叫民意)不是予以合理引导,而是先想到压制这已经成了某些地方政府领导的习惯性思维和做法,这实际上也是有些地方不稳定的重要原因。这些领导们的智商真的还不如2000年前的古人,那时的官员都知道民意如水只可疏,不可堵的常识,堵得结果有可能是把自己淹没。
所以说,要实现社会的真正稳定,从现在就着手建立起社会公平分配机制,降低分配差别,就必须从政府官员自身抓起,首先做出榜样,实实在在的降低和减少自己在工资收入、医疗保障、住房、子女上学等诸多方面的享受的待遇,向占社会绝大多数的中间民众看齐,做到把政府真正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建立起限制各种各样特权行为的有效机制,把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府立法、施政的唯一原则和前提,这才是政府的第一要务,也是政府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政府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个政府不仅不会稳,能不能存在,还是个问号。
据报道全国维稳经费已经超过5000亿人民币,相当又养了一支军队,维稳队伍人数肯定多于军队,但当社会太多的不公平导致太多的老百姓有太多的怨气,心理太多的不平衡的时候,就会可能产生更多的不稳定因素,维稳队伍再大也不够调度。既然此路不通,笔者斗胆建议,不如把维稳经费投入到建立社会公平保障机制上来,或许,能走出一条实现社会真正稳定的路子来。